关于征集“热贡文化广场”塑像方案的公告
黄南,藏语称为“热贡”。热贡地区是青海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最集中,文化资源最丰富,文化形态最具多样性、惟一性和独特性的地区。热贡文化极具文化代表性和保护价值,既是青海地方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青海民族文化长期发展的结晶,也是黄河流域中华文明的瑰宝,在全省乃至世界具有广泛的影响。独具特色的文化生态,悠久的历史和极高的文化艺术价值,使黄南成为全国第三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热贡艺术、藏乡六月会、土族於菟、黄南藏戏、和日石刻技艺于2006年列入国家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09年9月,热贡艺术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为保持热贡地区文化多样性、文化生态空间完整性、文化资源丰富性,抢救保护传承民族优秀文化,我州正在建设“热贡文化广场”。为充分展示热贡地区形象,体现热贡文化特色,激活传统文化和民族文化生命力,推动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现诚邀所有热爱热贡文化、关注热贡文化、自愿遵守相关条款的人士参加“热贡文化广场”塑像征集活动。
一、征集对象
有兴趣参加活动,愿意为热贡文化保护、传承、发展做出贡献的人士(自然人)以及公司、企业、组织、机构、院校或其它实体均可参加征集活动。
二、征集期限
2009年11月15日至2010年2月28日止,作品要求以邮寄方式递送,以邮件发出地邮戳所示时间为准。
三、征集要求
1.参选作品应同时按照以下两种方式提交:
(a) 参选作品的电子资料一份。
(b) 参选作品的设计图四份(A4幅画纸打印),其中三份隐去署名。
2.提交参选作品的同时提交以下资料:
(a) 作品简介一份,应以中文提供(A4纸打印)。
(b) 设计思想(A4纸打印)。
联系地址:青海省同仁县隆务镇夏琼中路10号
黄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郑立新
电 话:0973-8723398
传 真:0973-8723398
E-mail:zlx8310637@163.com
邮 编:811300
四、创作要求
1. 参选作品要求:
(a) 参选作品的所有内容均属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未曾以任何方式公开使用;
(b) 体现和符合原生态的热贡文化和热贡艺术主题、宗旨和内涵;作品能代表热贡文化的个性化地域特征。既能体现当地民族文化风俗特征,又与时代发展意识相融合,喻古于今,昂扬向上。
(c)具有较高艺术水平,并为社会广为接受和认同。
2.注意事项:
(a) 参选作品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
(b)参选作品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作品的素材均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也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其他权利。
五、评选
1. 评选时间
征集评选活动将于2010年3月至4月期间进行。评选结果将于2010年5月公布。
2. 评选方式
征集作品分初评和总评两个阶段进行,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评出最终获奖作品。评委由“热贡文化广场”塑像征集领导小组选聘。为保证作品遴选过程的公正性和保密性。上述评委名单将与获奖者名单同时公布。
3. 奖项设置
征集活动设特等奖一名,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5000元人民币,作品作为热贡文化广场塑像,并给予冠名。上述奖金金额指税前金额,参加者应自行按照相关国家及相关地区的法律规定纳税。
4、其他
所有获奖作品的版权归“热贡文化广场”塑像征集领导小组所有。因条件有限,所有作品不予退稿,请自留底稿。
六、获奖作品公布
获奖作品将在省内主要报纸刊发,同时在黄南州政府网站公布。
“热贡文化广场”塑像征集领导小组
二○○九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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